证券代码:832114 证券简称:中爆数字 主办券商:粤开证券
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及其进展公告
【资料图】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粤开证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开证券”)于2022年5月11日签署了《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材料
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报送了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粤开证券。
(三) 完成辅导备案
2021年2月5日,公司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辅导备案登记材料,广东证监局于2021年2月5日受理了公司的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期自当日起算,辅导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2022年5月11日,广东证监局受理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变更为粤开证券,辅导期仍自2021年2月5日起算。
(四) 其他情况说明
2023年1月11日,公司辅导机构粤开证券向广东证监局报送了《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说明了辅导工作进展情况。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170.12万元、2,221.33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23.85%、21.58%,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2022年第四季度)》。
广州中爆数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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